4. 行政院會日前通過《著作權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函送立法院審議,未來民眾 ..-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嘿嘿 國三下 (2021/07/29)
著作權法修正草案重點: (Re: https://www.leeandli.com/TW/Newsletters/6700.htm) (一) 調整「公開播送」及「公開傳輸」之定義,不再以網路技術區分著作權利 隨著網路頻寬提升及相關應用科技之快速發展,無形利用權能逐漸成為著作權法制之核心,透過網路傳輸線性節目或廣播節目甚為普遍,消費者難以技術區分權利類型。故修正相同節目不論是透過一般電視台、電台播送或是透過網路播出該等節目(不可回看)均屬於「公開播送」,不再以網路技術區別「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 (二) 增訂「再公開傳達權」 新增再公開傳達權,指將公開播送、公開傳輸之著作內容,於公眾場所同時再以螢幕、擴音器或其他機械設備向公眾傳送。例如...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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