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查核小組作業辦法第7條第1項:查核成績之計算,以各查核委員評分之總和平均計算之;九十分以上者為優等,八十分以上未達九十分者為甲等,七十分以上未達八十分者為乙等,未達七十分者為丙等。
18.公共工程之施工查核所得成績為75分是屬哪個等第?(A)優等(B)甲等(C)..-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