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五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應依速限標誌指示。但遇有濃霧、濃煙、強風、大雨或其他特殊狀況,致能見度甚低時,其時速應低於四十公里或暫停路肩,並顯示危險警告燈。
296濃霧、濃煙、大雨、強風中在高速或快速公路行駛之車輛,最低行 車速度限制仍應..-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