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簡易人壽保險法於112年11月29日修法後,【完全沒有行政院】需要核定的唷!只需要記得 第四十三條:1 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整理如下——————————————————————第二條1.簡易人壽保險由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華郵政公司)經營者,屬交通部主管,業務並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督。2.其他保險業者經營簡易人壽保險業務,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並適用第四條、第六條至第二十六條之規定。——————————————————————第五條郵政簡易人壽保險之最高、最低保險金額及同一被保險人之保險金額總數,由交通部會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定之。保險金額超過前項限額時,其超過部分之契約無效...
在簡易人壽保險法於112年11月29日修法後,【完全沒有行政院】需要核定的唷!只需要記得 第四十三條:1 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整理如下——————————————————————第二條1.簡易人壽保險由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華郵政公司)經營者,屬交通部主管,業務並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督。2.其他保險業者經營簡易人壽保險業務,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並適用第四條、第六條至第二十六條之規定。——————————————————————第五條郵政簡易人壽保險之最高、最低保險金額及同一被保險人之保險金額總數,由交通部會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定之。保險金額超過前項限額時,其超過部分之契約無效,超過部分所繳之保險費,應予無息退還。——————————————————————第二十七條郵政簡易人壽保險資金之運用,除存款外,依保險法第一百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第五款、第七款、第八款、第三項、第一百四十六條之一至第一百四十六條之四、第一百四十六條之七及第一百四十六條之八之規定辦理。中華郵政公司得經交通部核可,提供重大公共建設計畫之融資所需款項。但其提供總額,不得超過資金總額百分之三十。前二項所定資金,包括業主權益及各種準備金。(這裡有更動,刪除了責任兩個字,原是各種責任準備金)——————————————————————第二十九條郵政簡易人壽保險之資本,由交通部會商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後核定,並按實收資本總額百分之十五繳存保證金於國庫。——————————————————————第三十一條郵政簡易人壽保險有關之各種保險單條款、保險費與其他相關資料、銷售前採行之程序、負責人資格、精算人員資格、聘用與簽證、核保理賠人員資格、業務員管理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交通部會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定之。——————————————————————第四十二條郵政簡易人壽保險契約之保險單格式、契約成立、變更、恢復、終止與借款之條件、保險金額給付、保險費率、各種準備金之種類、提存與計算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規則,由交通部會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定之。——————————————————————
想問,選項D錯在哪裡?
49.依簡易人壽保險法規定,有關郵政簡易人壽保險之資本額及資金之融資,下列敘述何..-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