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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土地行政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為申請土地徵收之需,須進入建築物調查、勘測者,應於幾日前通知其所有權人、占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

(A)五日

(B)七日

(C)三日

(D)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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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1F
love 高二下 (2016/11/17)

第十二條 (調查勘測)

      需用土地人經依前條規定協議不成時,為申請徵收土地或土地改良物之需,得洽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會同有關人員進入公、私有土地或土地改良物內實施調查或勘測,其所有權人、占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不得拒絕或阻撓。但進入建築物或設有圍障之土地調查或勘測,應於七日前通知其所有權人、占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
  為實施前項調查或勘測,須遷移或拆除地上障礙物,致所有權人或使用人遭受之損失,應先予適當之補償,其補償價額以協議為之。


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為申請土地徵收之需,須進入建築物調查、勘測者,應於幾日前通知..-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