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十九條規定,原住民取得地上權或耕作權之原住民保留地,..-阿摩線上測驗
1F 小法(資訊類普考學術研究) 大三下 (2016/01/31)
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 19條 原住民取得耕作權、地上權、承租權或無償使用權之原住民保留地,因死 亡無人繼承、無力自任耕作、遷徙或轉業致不能繼續使用者,經原住民保 留地土地權利審查委員會通過後,由鄉 (鎮、市、區) 公所收回之。 前項耕作權、地上權之登記,應訴請法院塗銷。但於存續期間屆滿後,由 直轄市或縣 (市) 主管機關囑託登記機關辦理塗銷登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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