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禮今年 12 歲,曾因逛文具店偷了文具,當場被老闆發現送司法機關,留有紀錄,現..-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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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Sophia戶政四等~上榜 大二上 (2017/03/25)
姓名條例第15條(改姓、改名或更改姓名之禁止條件)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申請改姓、改名或更改姓名: 一、經通緝或羈押。 二、受宣告強制工作之裁判確定。 三、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判決確定,未宣告緩刑或未准予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但過失犯罪者,不在此限。 前項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不得申請改姓、改名或更改姓名之期間,自裁判確定之日起至執行完畢滿三年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