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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法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曾經逾期停留之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申請在臺灣地區居留或定居者,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得不予許可,其不予許可期間為何?
(A)自其出國之翌日起算至少為1年,並不得逾2年
(B)自其出國之翌日起算至少為1年,並不得逾3年
(C)自其出國之翌日起算至少為2年,並不得逾5年
(D)自其出國之翌日起算至少為3年,並不得逾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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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1F
civik620113 小三上 (2014/05/31)
第11條(不予許可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居留或定居之條件)
I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申請在臺灣地區居留或定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入出國及移民署得不予許可:
  一、有事實足認有妨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之重大嫌疑。
  二、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
  三、未經許可而入國。
  四、冒用身分或以不法取得、偽造、變造之證件申請。
  五、曾經協助他人非法入出國或身分證件提供他人持以非法入出國。
  六、有事實足認其係通謀而為虛偽之結婚。
  七、親屬關係因收養而發生,被收養者入國後與收養者無在臺灣地區共同居住之事實。
  八、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健康檢查項目不合格。但申請人未滿二十歲,不在此限。
  九、曾經從事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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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高三下 (2024/04/21)
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11條第5項
第一項第九款及第十款之不予許可期間,自其出國之翌日起算至少為一年,並不得逾三年

曾經逾期停留之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申請在臺灣地區居留或定居者,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