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甲將新購的手機,交給乙製作手機包膜。乙製作完畢,但於乙將手機交付甲前,該手..-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6F a178885886 高二下 (2021/11/07)
姑且先把條文放一旁,用一般邏輯去看的話,怎麼看CD都可以先馬上刪除,尤其是D最扯還給兩次錢...,根本不用考慮,東西都已經在交付前滅失,又何必大費周章買個新的而且還要再次包膜交與甲?直接賠錢了事,這應該才是一般人會做的舉動吧?除非有特殊要求一定非得買新再重包,我是覺得基本沒人會這樣搞吧...;至於A,稍微思考一下應該也不會是正解,我手機交給你包膜,你給我弄不見,我還要再給你錢,這不是很奇怪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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