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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警察法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79.警察人員何種標的遭受危害或脅迫可正當使用警械?
(A)生命自由身體裝備
(B)生命名譽身體財產
(C)身體自由裝備財產
(D)身體名譽自由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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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Alton5262 國一下 (2016/10/13)
警械使用條例第.....看完整詳解
2F
xinhao 高一上 (2018/12/29)

警械使用條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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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113年全力以赴 研一上 (2024/01/09)
第 4 條 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遇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使用警刀或槍械: 一、為避免非常變故,維持社會治安時。 二、騷動行為足以擾亂社會治安時。 三、依法應逮捕、拘禁之人拒捕、脫逃,或他人助其拒捕、脫逃時。 四、警察人員所防衛之土地、建築物、工作物、車、船、航空器或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財產遭受危害或脅迫時。 五、警察人員之生命、身體、自由、裝備遭受強暴或脅迫,或有事實足認有受危害之虞時。 六、持有兇器有滋事之虞者,已受警察人員告誡拋棄,仍不聽從時。 七、有前條第一款、第二款之情形,非使用警刀、槍械不足以制止時。 前項情形於必要時,得併使用第一條第二項所定其他器械。 發生第一項第四款、第五款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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