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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甄◆教育專業科目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根據民國92年2月6日修正之國民教育法,下列何者不可參加校務會議?
(A)校長 
(B)全體專任教師或教師代表 
(C)家長會代表 
(D)學生


答案:D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諺承 高三下 (2012/11/19)
由校長召集主持。校務會議以校長、全體專任.....看完整詳解
4F
yinanyu83 國三下 (2017/02/28)
我遇到的,學生會會長不僅可以參與校務會議,討論之後還有投票權耶
5F
hemin 大二下 (2020/06/20)
國民教育法 第10條: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設校務會議,議決校務重大事項,由校長召集主持。
校務會議以校長、全體專任教師或教師代表、家長會代表、職工代表組成之。其成員比例由設立學校之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
6F
大二上 (2022/02/05)
根據高級中等教育法,三讀修正第25條,保障學生代表人數,明定高中校務會議中經選舉產生的學生代表,不得少於成員總數8%,且採無條件進位;此外,校務會議中任一性別成員人數不得少於成員總數1/3。三讀修正規定,自110年10月1日施行。第55條,學生會代表也要出席。

根據民國92年2月6日修正之國民教育法,下列何者不可參加校務會議?(A)校長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