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且擁有VIP』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國境執法概要與刑事法概要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 2016 年的「肯亞案」與 2011 年的「菲律賓案」 ,都是兩岸打擊跨境電信詐欺犯罪的爭議案例。其 中, 「肯亞案」之爭議,在於該國當時並無電信詐欺罪責,因此將我國民眾送至中國大陸接受審判; 而「菲律賓案」則是由於中菲兩國簽有刑事司法互助相關協議,因此菲國準此遣送我國民眾送至 中國大陸接受審判。請問,在「肯亞案」中,該國將我國民眾送至中國大陸接受審判,是基於那 一種國際刑事司法互助合作原則?
(A)引渡
(B)狹義刑事司法互助中的遣返
(C)裁判承認與代為執行
(D)調查取證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適中

10
 【站僕】摩檸Morning:有沒有達人來解釋一下?
倒數 2天 ,已有 3 則答案
煎跟熬都是變美味的方法,加 大一下 (2022/10/17):



肯亞案:台灣人在肯亞詐騙中國人

依照司法管轄權:中國(受害人)、肯亞(行為地)


什麼是引渡?
所謂「引渡」(extradite),是指一個國家把這些該在國境內、且被指控犯罪或已被判刑罰的人,依照他國的請求而將這些人移交至請求國審判或處罰。也就是說,台灣人民若在國外犯罪了,台灣可以要求該國將這些人移送回台灣,再由台灣進行審判或是進一步處罰。
引渡與國籍相關,但不是只有國籍國才可以請求引渡,例如犯罪地國家因為事件的結果發生在自己國家境內,也可以要求引渡。台灣最有名的引渡案例,或許可以舉一名英國籍人士林克穎,他在台灣開車撞死一名送報生,並遭到我國法院判有罪定讞,但是在發監執行前,林克穎就逃回英國,因此台灣請求英國政府將林克穎引渡回台灣執行有期徒刑。

遣返跟引渡不同
遣返與引渡是二個不同的概念。簡單來說,遣返就是被國家強制出境(但在大多數情況下還是要自己付錢買機票!),在程序上與引渡也不同。遣返沒有繁複的法律程序要遵守,通常國家會限制在一定期限內要出境。
引渡的話則必須透過他國的正式申請,請求國可能要提出已經開始犯罪偵查的程序,並且要提出引渡的罪名給地主國,將犯人引渡回國後,必須就相同的罪名進行審理,不能隨意更動起訴的罪名。相較之下,遣返就只是把人驅逐出境至其母國或是原出發地國家而已,至於出境之後該國要怎麼審理、追溯這些罪犯,則不再過問。
根據肯亞引渡法之規定,引渡不需要有引渡條約作為前提,只需要向肯亞的外交部長提出申請,並經外長同意即可。由於這些台灣人已經被肯亞法院判決無罪,隨後下令驅逐出境,因此並非將國人移交到大陸受審或處罰,不屬於引渡。


外交部也發新聞稿,表示肯亞警方未依照肯亞地方及高等法院判決強制拘留已獲判無罪的23名台灣人,也未顧慮另遭逮捕的22名國人意願,逕自將其遣送中國大陸。肯亞案也引發國際媒體關注,包含BBC、半島電視台及法新社都多有報導,國際特赦組織與外媒也現身法庭,肯亞官方充滿壓力。


6個讚
檢舉
煎跟熬都是變美味的方法,加 大一下 (2022/10/17):

●肯亞電信詐騙案

肯亞警方於2014年11月29日發現一處詐騙集團據點,逮捕了77人(28名台灣人、48名中國大陸人及1名泰國人),詐騙受害者多為中國大陸民眾,高達百餘人,金額將近1億人民幣。於2016年4月8日,又再度逮捕41名電信詐騙犯(22名台灣人、19名中國大陸人),但肯亞警方審查後,卻決定要將其中的77名(45名台人及32名中國大陸人)全遣送回中國大陸。

肯亞案引發朝野譁然,當時的準總統蔡英文也呼籲北京當局釋放遭關押的台灣人,時任總統馬英九也說陸方強行帶走我國國民,未事先通知有為程序正義,外交部也發新聞稿,表示肯亞警方未依照肯亞地方及高等法院判決,強制拘留已獲判無罪的23名台灣人,也未顧慮另遭逮捕的22名國人意願,逕自將其遣送中國大陸。肯亞案也引發國際媒體關注,包含BBC、半島電視台及法新社都多有報導,國際特赦組織與外媒也現身法庭,肯亞官方充滿壓力。

7個讚
檢舉
煎跟熬都是變美味的方法,加 大一下 (2022/10/17):
補充

西班牙電信詐騙案

2016年12月底,西班牙與中國大陸警方共同破獲了一起跨國電信詐欺案,共269名包含中國大陸及台灣籍的犯嫌遭逮捕,但西班牙政府於2017年2月17日決定,將涉案的逾200名台籍犯嫌遣送中國大陸,對此外交部表達嚴正抗議。

●馬來西亞電信詐騙案

從2016年3月至5月起,中國大陸公安部廣東省公安廳協同珠海市公安局組成專案小組,破獲馬來西亞電信詐騙集團,共逮捕117名犯嫌(中國大陸65人、台灣52人)。到了4月30日,共97名犯嫌(中國大陸65名、台灣32人)被遣送中國大陸,台灣政府對此表達抗議,時任行政院長的張善政也召集法務部、陸委會協商,擬定因應對策。

●柬埔寨跨國電信詐騙案

柬埔寨於2016年6月13日逮捕27名來自中國大陸及台灣的詐欺犯嫌,其中13名為台灣人,當月18日又在機場再度逮捕4名台人,共計17人犯案,但6月20日時17人卻全數遣返中國大陸。法務部長邱太三22日受訪時表示,因為與柬埔寨沒有《司法互助協議》,僅能透過外交部交涉,但如果引渡中國大陸,可透過《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了解案情,也希望釐清案件後,能比照菲律賓案將人犯押解回台。

雖然台灣與中國大陸一直以來有《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制定雙方在跨國犯罪事件上的合作模式,但從肯亞案以來,可以看見中國大陸官方強硬的立場,雙方認知的差距極大,以中國大陸政府不只一次強調,因此案受害人全為該國居民,理應帶回國審理。但台灣方面,中華民國政府則認為,此舉無疑是強行帶走本國國民,多次表達嚴重抗議。

7個讚
檢舉


1. 2016 年的「肯亞案」與 2011 年的「菲律賓案」 ,都是兩岸打擊跨境..-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