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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34 傳票之送達,由下列何人簽收者,不生送達之效力?
(A)應送達被告,由代為繳交保證金之具保人簽收
(B)應送達被告,由被告之送達代收人簽收
(C)應送達被告,由被告本人簽收
(D)應送達告訴人之文書,由告訴人之送達代收人簽收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以顏值決定工作崗位 研一下 (2022/05/06)
常見的傳票送達方式有下列幾種: 郵局送達最常見的送達方式,當傳票被當事人簽收後就屬於合法送達,即使非本人簽收,把傳票交給同居的家人、伴侶、友人或員工都可以,包括大樓管理員代收都有效力。 確認傳票上註明的傳訊身分 被告:可能檢察官對你涉犯行是犯罪的有證據資料,建議尋求律師協助,研擬策略看後續怎麼面對案件。證人:可能案發時你在場,.....看完整詳解
5F
Yan Gachi 大四上 (2022/05/17)
第 55 條
被告、自訴人、告訴人、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代理人、辯護人、輔佐人或被害人為接受文書之送達,應將其住所、居所或事務所向法院或檢察官陳明。被害人死亡者,由其配偶、子女或父母陳明之。如在法院所在地無住所、居所或事務所者,應陳明以在該地有住所、居所或事務所之人為送達代收人。
前項之陳明,其效力及於同地之各級法院。
送達向送達代收人為之者,視為送達於本人。
6F
吾寺 儻平郎 研二上 (2023/05/22)

第 55 條
被告、自訴人、告訴人、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代理人、辯護人、輔佐人或被害人為接受文書之送達,應將其住所、居所或事務所向法院或檢察官陳明。被害人死亡者,由其配偶、子女或父母陳明之。如在法院所在地無住所、居所或事務所者,應陳明以在該地有住所、居所或事務所之人為送達代收人。
前項之陳明,其效力及於同地之各級法院。
送達向送達代收人為之者,視為送達於本人。

34 傳票之送達,由下列何人簽收者,不生送達之效力? (A)應送達被告,由代..-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