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政權為公民權
人身自由為人權
言論自由為人權
信仰自由為人權
另,釋字第 618 號指出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不得擔任公務人員之規定,不違反平等原則與比例原則。
7 在我國憲法秩序下,受僱至台灣短期工作的外籍勞工,在台停留期間不應享有以下那一..-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