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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8 現行法律上公務員定義繁多,公立學校教師兼任學校行政職務者,係屬何種法上之公務員?
(A)公務員任用法
(B)刑法及國家賠償法
(C)公務員服務法
(D)公務員保險法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適中
最佳解!
sunny 小四上 (2014/09/29)
依據公務員的法律上意義由上至下為廣義至狹義1.國賠法(第2條)→最廣義的公務員2.刑法第10條3.公務員服務法第2.....看完整詳解
2F
包中 高二上 (2015/11/16)
公務"人"員任用法  
公務"人"員保險法
第 2 條本保險之保險對象,包括下列人員: 一、法定機關(構)編制內之有給專任人員。但依其他法律規定不適用本 法或不具公務員身分者,不得參加本保險。 二、公立學校編制內之有給專任教職員。 三、依私立學校法規定,辦妥財團法人登記,並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 立案之私立學校編制內之有給專任教職員。 四、其他經本保險主管機關認定之人員。 前項第一款人員不包括法定機關編制內聘用人員。但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 三年一月十四日修正施行時仍在保者,不在此限。
3F
李絳攸 大三下 (2018/04/28)
是公“教”人員保險法!

28現行法律上公務員定義繁多,公立學校教師兼任學校行政職務者,係屬何種法上之公務..-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