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區分授益處分與負擔處分之實益為何?
(A)決定是否可提起行政訴訟
(B)決定行政機關裁量的界限
(C)決定撤銷時是否須給予信賴利益補償
(D)決定行政法院是否有審查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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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2), B(102), C(1165), D(7), E(0) #253001

詳解 (共 1 筆)

#1062679
授益處分:行政處分之效果對相對人設定或確認權利或法律上之利益者。
EX.准許商標註冊、核准專利、任命為公務員、發給執照等係屬設定權利或法律上利益性質之授益處分;確認相對人具有某種身分如本國國籍或公職候選人資格等,亦屬於授益處分之一種.
 
負擔處分:若行政處分之效果係課予相對人義務或產生法律上之不利益者。
EX.徵兵、課稅或免職處分,為典型之負擔處分.各種下命處分或拒絕為授益處分通常亦屬負擔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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