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專技普考_一般保險公證人:估價與理算概要#127502
年份:114年
科目:專技◆保險◆估價與理算
28 有關火災保險於損害補償原則之應用,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每次保險損失,其賠償金額應自保險金額中扣除。但被保險人於保險標的物修復或重置後, 得約定加保或重新恢復保險金額
(B)實際現金價值等於重置成本扣除折舊或自然耗損之金額
(C)當火災保險之標的物價值無一定客觀標準,容易變動、或損失估計困難,容易毀損滅失不易查證者,則可使用定值保險方式承保
(D)火災保險使用的四分之三損失條款、三分之二空屋條款等,主要目的為排除眾多繁瑣的小額賠款,藉以提醒被保險人注意防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