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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28 甲到乙所經營之旅館,住了一晚後發現身上的錢不夠支付住宿費,乙便對甲說,下次來的時候再給,問甲對 乙所積欠之住宿費之消滅時效期間為:
(A) 1 年
(B) 2 年
(C) 5 年
(D) 1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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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陳威翔 國三下 (2016/12/15)
第 127條左列各款請求權,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一、旅店、飲食店及娛樂場之住宿費、飲食費、座費、消費物之代價及其 墊款。 二、運送費及運送人所墊之款。 三、以租賃動產為營業者之租價。 四、醫生、藥師、看護生之診費.....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28 甲到乙所經營之旅館,住了一晚後發現身上的錢不夠支付住宿費,乙便對甲說,下次..-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