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8 甲簽發本票以清償向乙借款新臺幣 1 萬元整,雙方有借貸契約為憑。但簽發本票時不慎將金額誤寫 為新臺幣 2 萬元整。若乙將該本票轉讓予善意之丙,且丙有給付乙新臺幣 1 萬 9 千 5 百元作為取得 該本票之對價。丙於本票到期時可向甲請求多少金額?
(A)新臺幣 1 萬元,因為甲、乙間之借貸契約已明定
(B)新臺幣 2 萬元,因為以票據文義為準
(C)新臺幣 1 萬 9 千 5 百元,因為丙僅支付乙新臺幣 1 萬 9 千 5 百元
(D)新臺幣 0 元,因為該本票有瑕疵而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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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1F
ckvhome 高二上 (2019/03/28)

(A)新臺幣 2萬元,不因為甲、乙間之借貸契約已明定:票據之無因性(參票據法第13條) 
(B)新臺幣 2 萬元,因為以票據文義為準(參票據法第29條第1項)  

(C)新臺幣 2萬 元,不因為丙僅支付乙新臺幣 1 萬 9 千 5 百元:票據之無因性(參票據法第13條) 

(D)新臺幣 2萬元,因為該本票瑕疵有效 

2F
高登 高二下 (2022/07/24)

看到1萬9千5百 容易被誤導以為適用第十四條:“無對價或以不相當之對價取得票據者,不得享有優於其前手之權利。”
就算適用,19500 v. 20000 也沒有不相當。

28 甲簽發本票以清償向乙借款新臺幣 1 萬元整,雙方有借貸契約為憑。但簽發本票..-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