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股東倘於股東會未能親自出席,則可以書面載明授權範圍,請他人代理出席,此種表..-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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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ire Lee 高三下 (2019/11/01)
公司法第177條股東得於每次股東會,出具委託書,載明授權範圍,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但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證券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除信託事業或經證券主管機關核准之股務代理機構外,一人同時受二人以上股東委託時,其代理之表決權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表決權之百分之三,超過時其超過之表決權,不予計算。一股東以出具一委託書,並以委託一人為限,應於股東會開會五日前送達公司,委託書有重複時,以最先送達者為準。但聲明撤銷前委託者,不在此限。委託書送達公司後,股東欲親自出席股.....看完整詳解 |
1F 【站僕】摩檸Morning 國三下 (2018/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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