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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8 股東倘於股東會未能親自出席,則可以書面載明授權範圍,請他人代理出席,此種表決權行使之方式稱為: 方式稱為:
(A)親自表決
(B)委託書表決
(C)使者表決
(D)遠距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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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Claire Lee 高三下 (2019/11/01)
公司法第177條股東得於每次股東會,出具委託書,載明授權範圍,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但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證券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除信託事業或經證券主管機關核准之股務代理機構外,一人同時受二人以上股東委託時,其代理之表決權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表決權之百分之三,超過時其超過之表決權,不予計算。一股東以出具一委託書,並以委託一人為限,應於股東會開會五日前送達公司,委託書有重複時,以最先送達者為準。但聲明撤銷前委託者,不在此限。委託書送達公司後,股東欲親自出席股.....看完整詳解
1F
【站僕】摩檸Morning 國三下 (2018/08/21)

原本題目:

28 股東倘於股東會未能親自出席,則可以書面載明授權範圍,請他人代理出席,此種表決權行使之 方式稱為:(A)親自表決(B)委託書表決(C)使者表決(D)遠距表決

修改成為

28 股東倘於股東會未能親自出席,則可以書面載明授權範圍,請他人代理出席,此種表決權行使之方式稱為: 方式稱為:(A)親自表決(B)委託書表決(C)使者表決(D)遠距表決

3F
丸子 大四下 (2022/05/14)
公司章程得訂明經全體股東同意,股東就當次股東會議案以書面方式行使其表決權,而不實際集會。

28 股東倘於股東會未能親自出席,則可以書面載明授權範圍,請他人代理出席,此種表..-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