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下列何者非全民健康保險補充保險費的計收項目?
(A)股利所得
(B)利息所得
(C)租金收入
(D)人壽保險金給付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5), B(8), C(43), D(259), E(0) #2822131

詳解 (共 2 筆)

#5266467
民眾如有下列6項所得或收入時,由扣費單位...

(共 10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3
0
#5533104
衛生署擬定,除了一般健保費之外,一般人會有的6種額外收入,包括兼職所得、執行業務收入、股利(包括現金、股票)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收入等5項,只要單筆進帳有達20,000元(含20,000元),即須扣繳2.11%補充保費。其中,「業務獎金」必須超過月投保薪資的4個月以上,才須扣繳2.11%。說明如下:

1.所屬投保單位給付全年累計超過當月投保金額4倍部分之獎金。
2.非所屬投保單位給付之薪資所得。但不含第二類(執行業務者)被保險人之薪資所得。
3.執行業務收入。但不含以執行業務所得為投保金額者。
4.股利所得。但不含已列入投保金額計算保險費部分。
5.利息所得。
6.租金收入。

如何計收:各項補充保險費之所得或收入金額 ×補充保險費率2.11%。

https://www.wanchicpa.com.tw/二代健保補充保費q-a/


8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