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1年 - 111 交通事業郵政升資考試_佐級晉員級_各類別:郵政法規概要(包括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及郵件處理規則)#111585
年份:111年
科目:(舊)郵政法規大意(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郵件處理規則及郵務營業規章)
28 依郵政儲金匯兌法,有關郵政匯票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郵政匯票受款人之兌領請求權,自收票日起算,3 年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
(B)郵政匯票逾兌付期間未經兌款者,中華郵政公司應通知匯款人領回,並以原開發票據辦理退還匯費
(C)郵政匯票遺失或毀損,受款人得申請掛失或繳回,並領回匯款,原匯票即予作廢
(D)郵政匯票及郵政禮券應記載事項,由票據交換所擬訂,報交通部核定
詳解 (共 3 筆)
未解鎖
第二十二條 A郵政匯票受款人之兌領請求權...
未解鎖
28 依郵政儲金匯兌法,有關郵政匯票之...
未解鎖
(A) 郵政匯票受款人之兌領請求權,自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