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某高中學生不服該校對其記過處分,有關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的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A)申訴人提起申訴者,應自知悉之次日起 20 日內,以書面向學校為之
(B)學校為處理申訴人申訴案件,應設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置委員 7 人至 13 人,任期一年,均為無給職
(C)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處理特殊教育學生申訴案件,並應增聘至多 3 位特殊教育學者專家、特殊教育家 長團體代表或其他特殊教育專業人員擔任委員
(D)學校學生獎懲委員會委員,不得兼任同校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
統計: A(185), B(96), C(104), D(302), E(0) #2593442
詳解 (共 4 筆)
※已修法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申訴及再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原名稱: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申訴及再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修正日期:民國 112 年 12 月 18 日
(A) 申訴人提起申訴者,應自知悉之次日起 20 日內,以書面向學校為之→收受或知悉原措施/30日
第 5 條 第一項
學生或學生自治組織提起申訴者(以下簡稱申訴人),應於收受或知悉原措施之次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向學校為之。
(B) 學校為處理申訴人申訴案件,應設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置委員 7 人至 13 人,任期一年,均為無給職→7~15人/已將「均為無給職」刪除
第 2 條
高級中等學校為處理學生或學生自治組織申訴案件,應設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以下簡稱申評會)。
申評會置委員七人至十五人,由校長就下列人員聘(派)兼之:
一、學校行政人員代表、教師代表及家長會代表。
二、學生代表至少一人,應具下列資格之一:
(一)經選舉產生之學生代表。
(二)學生會代表。
三、校外法律、教育、兒童及少年權利、心理或輔導專家學者至少一人。
前項第三款專家學者,應自第六十條所定學生申訴及再申訴之法律、教育、兒童及少年權利、心理或輔導專家學者人才庫(以下簡稱人才庫)遴聘。
第二項任一性別委員,不得少於委員總數三分之一。
申評會委員任期一年,委員任期內因故出缺時,補聘委員之任期至原任期屆滿之日止。
學校學生獎懲委員會委員,不得兼任同校申評會委員。
(C) 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處理特殊教育學生申訴案件,並應增聘至多 3 位特殊教育學者專家、特殊教育家長團體代表或其他特殊教育專業人員擔任委員→至少2人
第 3 條 第一項
學校處理特殊教育學生申訴案件時,應由學校就原設立之申評會,增聘與特殊教育需求情況相關之校外特殊教育學者專家、特殊教育家長團體代表或其他特殊教育專業人員至少二人擔任委員,於評議該案件時始具委員資格,不受委員人數上限之限制;其任期不受前條第五項規定之限制。
(D) 學校學生獎懲委員會委員,不得兼任同校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
第 2 條 第六項
學校學生獎懲委員會委員,不得兼任同校申評會委員。
類題
16.依據「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申訴之提起應於收受或知悉措施之次日起多少日內以書面為之?
(A) 十五日
(B) 二十日
(C) 二十五日
(D) 三十日
初等/五等/佐級◆教育法規大意-100年 - 100 初等考試_教育行政:教育法規大意#2821
答案:D
難度:適中
15.依據「特殊教育學生申訴服務辦法」之規定,特殊教育學生或其監護人、法定代理人對鑑定、安置及輔導有爭議時,得於收到通知書之次日起多少日內,向主管機關提起申訴?
(A) 10 日
(B) 15 日
(C) 20 日
(D) 30 日
初等/五等/佐級◆教育法規大意-102年 - 102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五等_教育行政:教育法規大意#9857
答案:C
難度:適中
50.依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申評會委員會議以公開為原則
(B) 評議時,得經委員會議決議邀請申訴人、關係人、學者專家或有關機關指派之人員到場說明
(C) 申評會委員於申訴案件有利害關係者,應自行迴避,不得參與評議
(D) 申評會委員於評議程序中,除經委員會議決議外,不得與當事人、代表其利益之人或利害關係人為程序外之接觸
初等/五等/佐級◆教育法規大意-105年 - 105 初等考試_教育行政:教育法規大意#38011
答案:A
難度:簡單
21.謝老師在高中任教公民科,認為現今高中生,應有權利知道自己在學校生活的權利,包括學生申訴之管道。根據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高級中等學校應設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其會議由校長召集並擔任主席
(B) 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作成評議決定書,應以學校名義送達學生申訴人及其父母或監護人
(C) 學生對學校影響其權益之懲處不服而提起申訴者,應自知悉或通知送達之次日起二十日內,以書面向學校為之
(D) 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之會議,以不公開為原則
初等/五等/佐級◆教育法規大意-106年 - 106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五等_教育行政:教育法規大意#61287
答案:A
難度:困難
14.依據特殊教育學生申訴服務辦法之規定,特殊教育學生申訴評議會委員任期為幾年,且期滿得續聘之?
(A) 1
(B) 2
(C) 3
(D) 4
初等/五等/佐級◆教育法規大意-108年 - 108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五等_教育行政:教育法規大意#75662
答案:B
難度:適中
22.依據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之規定,下列那一項並非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之會議表決方式?
(A) 舉手表決方式
(B) 記名投票表決方式
(C) 無記名投票表決方式
(D) 徵詢無異議表決方式
初等/五等/佐級◆教育法規大意-108年 - 108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五等_教育行政:教育法規大意#75662
答案:B
難度:困難
27.依據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下列何者錯誤?
(A) 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應自收到申訴書之次日起 20 日內,以書面檢附申訴書影本及相關書件,通知為原措施之學校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提出說明
(B) 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之評議決定,除依第 20 條規定停止評議者外,自收受申訴書之次日起,應於 3 個月內為之
(C) 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會議於評議前認為必要時,得推派委員 3 人至 5 人審查,委員於詳閱卷證、研析事實及應行適用之法規後,向委員會議提出審查意見
(D) 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未經請假而連續未出席委員會議達 10 次者,得解聘之
初等/五等/佐級◆教育法規大意-108年 - 108 初等考試_教育行政:教育法規大意#73982
答案:A
難度:困難
11.教師因學校或主管機關對其依法申請之案件,於法定期間內應作為而不作為,認為損害其權益者得提起申訴,下列何者正確?
(A) 申訴之提起,應於收受或知悉措施之次日起 20 日內以書面為之
(B) 再申訴應於申訴評議書達到之次日起 10 日內以書面為之
(C) 申訴須以書面為之
(D) 法令未規定應作為之期間者,其期間自學校或主管機關受理申請之日起為 3 個月
初等/五等/佐級◆教育法規大意-110年 - 110 初等考試_教育行政:教育法規大意#95412
答案:C
難度:困難
18.依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之規定,專科以上學校申評會之組成方式及運作等規定,由各校訂定,經何種會議通過後實施?
(A) 教務會議
(B) 校務會議
(C) 教師評審委員會
(D) 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
初等/五等/佐級◆教育法規大意-111年 - 111 初等考試_教育行政:教育法規大意#105679
答案:B
難度:簡單
19.依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之規定,各級主管機關申評會主席如何產生?
(A) 校長為主席
(B) 教師會長為主席
(C) 由委員互選之
(D) 推選社會賢達人士為主席
初等/五等/佐級◆教育法規大意-111年 - 111 初等考試_教育行政:教育法規大意#105679
答案:C
難度:適中
)。
申評會置委員七人至十五人,任期一年,均為無給職,由校長就學校行政
人員代表、教師代表、家長會代表、經選舉產生之學生代表或學生會代表
及社會公正人士聘(派)兼之;必要時,得遴聘法律、心理或輔導學者專
家,擔任委員或諮詢顧問。申評會處理特殊教育學生申訴案件,並應增聘
特殊教育學者專家、特殊教育家長團體代表或其他特殊教育專業人員擔任 委員,不受委員人數上限之限制。
前項任一性別委員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數三分之一。 學校學生獎懲委員會委員,不得兼任同校申評會委員。
校為之。
申訴之提起,以學校收受申訴書之日期為準。
學校對於逾期之申訴案件,不予受理。但申訴人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
己之事由,並提出具體證明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