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下列何者為本票上絕對必要記載事項? (A)擔當付款人(B)禁止背書轉讓之..-阿摩線上測驗
1F 原子力量 大二下 (2017/06/24)
我國票據法規定,匯票的絕對必要記載事項有七項,分別是: 1.匯票的字樣。 2.無條件付款的委托。 3.確定的金額。 4.付款人名稱。 5.收款人名稱。 6.出票日期。 7.出票人簽章。 •125 應記載事項 支票應記載左列事項,由發票人簽名: •一 表明其為支票之文字。(絕對必要記載事項) •二 一定之金額。 •三 付款人之商號。 •四 受款人之姓名或商號。(相對必要記載事項) •五 無條件支付之委託。 •六 發票地。 •七 發票年、月、日。 •八 付款地。 •未載受款人者,以執票人為受款人。 •未載發票地者,以發票人之營業所、住所或居所所在地為發票地。 •發票人得以自己或付款人為受款人,並得以自己為付款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