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下列成語典故的相關人物,何者正確?
(A) 指鹿為馬─李斯
(B) 破釜
沉舟─曹操
(C) 樂不思蜀─劉備
(D) 奇貨可居─呂不韋
統計: A(314), B(111), C(205), D(1484), E(0) #2027347
詳解 (共 10 筆)
指鹿為馬:趙高
破釜沉舟:項羽
樂不思蜀:劉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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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國時候,有個大商人呂不韋到趙國的京城邯鄲做生意。一個很偶然的機會,在路上他發現一個氣度不凡的年輕人。有人告訴他說:這個年輕人是秦昭王的孫子,太子安國君的兒子,名叫異人,正在趙國當人質。
當時,秦趙兩國經常交戰,趙國有意降低異人的生活標準,弄得他非常貧苦,甚至天冷時連禦寒的衣服都沒有。呂不韋知道這個情況,立刻想到,在異人的身上投資會換來難以計算的利潤。他不禁自言自語說:此奇貨可居也。意思是把異人當作珍奇的物品貯藏起來,等候機會,賣個大價錢。
呂不韋回到寓所,問他父親:種地能獲多少利?他父親回答說:十倍。
呂不韋又問:“販運珠寶呢?”他父親又答說:“百倍。”呂不韋接著問:“那麼把一個失意的人扶植成國君,掌管天下錢財,會獲利多少呢?”他父親吃驚地搖搖頭,說:“那可沒辦法計算了”。
呂不韋聽了他父親的話,決定做這筆大生意。他首先拿出一大筆錢,買通監視異人的趙國官員,結識了異人。他對異人說:我想辦法,讓秦國把你贖回去,然後立為太子,那麼,你就是未來的秦國國君。你意下如何?
異人又驚又喜地說:那是我求之不得的好事,真有那一天,我一定重重報答你。
呂不韋立即到秦國,用重金賄賂安國君左右的親信,把異人贖回秦國。
安國君有二十多個兒子,但他最寵愛的華陽夫人卻沒有兒子。呂不韋給華陽夫人送去大量奇珍異寶,讓華陽夫人收異人為嗣子。
秦昭王死後,安國君即位,史稱孝文王,立異人為太子。孝文王在位不久即死去,太子異人即位為王,即莊襄王。
莊襄王非常感激呂不韋擁立之恩,拜呂不韋為丞相,封文信侯,並把河南洛陽一代的十二個縣作為封地,以十萬戶的租稅作為俸祿。莊襄王死後,太子政即位,即秦始皇,稱呂不韋為仲父。呂不韋權傾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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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貨可居 把稀有難得的貨物囤積起來,以待高價出售。
比喻持有某種事物或具有專長的人才作資本,等待時機,以牟取利益。語出《史記.卷八十五.呂不韋》。
- https://pedia.cloud.edu.tw/Entry/Detail/?title=破釜沉舟本指趙高獻給秦二世一隻鹿,故意指稱是馬,並問臣子是鹿或馬,而將答鹿者暗中殺害,使群臣畏懼自己,以謀篡位。典出《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後比喻顛倒是非。《周書.卷一.文帝紀上》:「歡威福自己,生是亂階,緝構南箕,指鹿為馬。」《醒世恆言.卷七.錢秀才錯占鳳凰儔》:「東床已招佳選,何知以羊易牛;西鄰縱有責言,終難指鹿為馬。」也作「指鹿作馬」
- 破釜沉舟 秦末項羽與秦軍戰於鉅鹿,項羽為使士卒拚死戰鬥,渡河之後,即將渡船弄沉,釜甑打破,以斷絕士兵後退的念頭。典出《史記.卷七.項羽本紀》。引申為做事果決、義無反顧。明.史可法〈請出師討賊疏〉:「我即卑宮菲食,嘗膽臥薪,聚才智之精神,枕戈待旦,合方州之物力,破釜沉舟,尚恐無救於事。」也作「破釜沉船」、「沉舟破釜」、「船沉鉅鹿」。
- 過河拆橋:一種戰術。渡過了河就把橋拆掉。比喻不念舊情,忘恩負義。元.康進之《李逵負荊.第三折》:「你休得順水推船,偏不許我過河拆橋。」也作「過河抽板」、「過橋拆橋」、「過橋抽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