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台灣金融研訓院第61、43期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信託法規【乙科】#132918
年份:114年
科目:信託法規
28.我國已有金融機構甲成功的將其可產生現金流量之房屋貸款之債權及其擔保物權,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規定,將其資產移轉與本身以外之信託業乙,以發行有價證券之方式銷售與投資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為信託之受託人 (B)該案例屬有價證券信託 (C)該案例屬金錢債權及其擔保物權之信託 (D)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規定,非信託業亦得擔任該類特殊目的信託之受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