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發展於1960年代之後,捨棄原有爵士樂的和弦結構,其音樂的展現方式常夾雜著人聲的苦喊與樂器的悲泣,可能是下列哪一種風格?
(A)酷派爵士(Cool)
(B)搖擺樂(Swing)
(C)融合風(Fusion)
(D)自由爵士(Free Jazz)。
統計: A(275), B(26), C(311), D(783), E(0) #187086
詳解 (共 3 筆)
http://myweb.fcu.edu.tw/~c08/atou-music/jazz/jazz-form.htm
酷派爵士樂(Cool Jazz)
一 般而言指1949-1950年間,由小喇叭手邁爾士戴維斯(Miles Davis)所領導的九重奏為Capitol唱片公司灌錄的專輯《Birth of the Cool》所代表的樂風,它的誕生使主流爵士樂風,從咆哮樂風的"熱",轉向另一個反方向-酷派樂風的"冷" ,這是一種180度大逆轉的歷史性發展。酷派爵士樂代表一種內斂自省的情感,它是一種輕柔、清涼與抒情的含蓄情愫;它的音色不如一般銅管器那樣亮麗奪目, 取而代之的是柔和優美。若說咆哮樂是代表熱情奔放,那麼酷派爵士樂就是內斂自省。簡而言之,酷派爵士樂是對咆哮樂的反抗與檢討,同時也喚醒美國西岸一些白 人樂手的自覺運動,形成一股新興的爵士樂潮流-西岸酷派爵士樂(West Coast Cool Jazz)。而酷派爵士最著名的作品,即是邁爾士戴維斯五重奏的「KIND OF BLUE 」。
搖擺樂 (Swing)
最 早起源於1930年前後,在1935-1946年間達到巔峰,其中最能代表這個樂風的則則是「搖擺樂之王」班尼固德曼所領軍的六重奏(Benny Goodman Sextet) 。 20年代中後期,爵士大樂隊在美國各主要都市的夜總會、舞廳等場所大受歡迎,許多年輕樂迷都被吸引到此地玩樂,因此需要更多適合跳舞的音樂,來滿足蜂湧而 至的年輕人與中產階級。搖擺樂後來隨著艾靈頓公爵大樂團的腳步,演變成為歌舞表演的伴奏樂隊和演奏會音樂(如:艾靈頓公爵每年定期在卡內基音樂廳演出); 搖擺樂因適合於跳舞,每小節有四拍,因此又被稱為「四拍子爵士樂」。
搖滾爵士樂與融合爵士樂
(Jazz-Rock & Fusion)
60年代中期,搖滾樂天王"批頭四"受到樂迷的熱烈歡迎,並逐漸侵蝕爵士樂的江山。在無法抵擋這股強大的新音樂潮流,並挽救日漸走入死胡同的爵士音樂,邁爾士戴維斯(Miles Davis)就以加入搖滾樂作為策略,推出2張結合搖滾樂節奏、電子樂器和爵士樂的成功專輯《In A Silent Way》、《Bitches Brew》,為爵士樂開啟一個色彩繽紛的嶄新大門,透過這扇大門,所有的音樂素材都能被融合在一起。隨著 Miles Davis所代表的搖滾爵士樂風開啟之後,隨之而起的就是所謂的"融合樂"(Fusion) ,直到80年代所有有關此類型風格的爵士樂,被稱為搖滾融合爵士樂(Jazz-Rock-Fusion)。
自由爵士樂 (Free Jazz)
此 樂風是以創始人Ornette Coleman在1960年灌錄的專輯《Free Jazz》為名,同期的代表人物包括Cecil Taylor和Albert Ayler等人,後期的倡導人則是約翰柯川 (John Coltrane) 。自由爵士樂是捨棄在它之前的爵士樂和弦結構,重新建立自己一套鬆散、自由的集體即興演奏方式的音樂型態。它不照本宣科,不重覆疊句和變化不定的進行速 度,如此展現出的音樂風格常夾雜著人聲的哭號、小喇叭或薩克斯風的樂器悲鳴。自由爵士樂的誕生有其政治上與種族上的背景因素,因為它曾是黑人爭取人權與自 覺運動的戰歌,因此與60年代初期黑人民權運動息息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