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有關保險犯罪刑事調查之證據力,下列敘述何者為非? (A) 毒樹果實理..-阿摩線上測驗
1F hanhan 高三下 (2021/02/19)
證據位階 直接證據:科學鑑定後之人證.物證 1.現場採證:刑事鑑識人員第一時間到達現場所取得 2.目擊者:需看到事情之發生經過與結果,才具備證據力,通常聽到撞擊聲才轉頭看到事情發生之人,只能被認定為聽聞證據,不是法律上具備嚴苛要件之目擊者 3.證物 4.自白 間接證據: 1.無法直接證明犯罪事實,但具一定程度可以影響法官自由心證之證據資料 2.★保險公司理賠調查人員執行調查工作而請關係人在自由意識下填寫之理賠調查問卷,在刑事偵查上可以轉化為刑案之自白與旁證 傳聞證據 1.在法庭以外之人所為之陳述,原則上無證據力,例如訪問犯罪嫌疑人的鄰居 2. 保費繳交之方式,如現金、支票、電匯、代刷信用卡之人,其資金流向通常也可以當作刑事偵查辦案的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