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關於舉發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申請舉發,應備具申請書,載明舉發聲明、理由,並檢附證據。在舉發 聲明範圍內,專利專責機關得依職權審酌舉發人未提出之理由及證據
(B)舉發人如欲補提理由或證據,應於舉發後 2 個月內為之,逾期即不予審 酌
(C)舉發人如欲追加舉發聲明,應於舉發後 2 個月內為之,逾期不得為之
(D)舉發人如欲撤回舉發,應於舉發後 2 個月內為之,逾期者須得被舉發人 同意方可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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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49043
1. 題目解析 這道題目考查的是關於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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