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解釋憲法案件,應有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之出席,及出席人三分之二之同意,方得通過。 2/3 2/3
2.宣告命令牴觸憲法時,以出席人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1/2
3.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案件,應有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之出席,及出席人過半數之同意。1/2 1/2
根據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大法官通過憲法解釋的可決人數為何?(A)大法官解釋憲..-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