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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刑事訴訟法題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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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不告不理原則,係指下列何者?
(A)告訴乃論之罪,未經告訴,檢察官不得開始偵查
(B)告訴乃論之罪,未經告訴,檢察官不得提起公訴
(C)法院不得就未經起訴之犯罪審判
(D)同一案件經檢察官終結偵查者,不得再行自訴
公職◆刑事訴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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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選擇題1#6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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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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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私人筆記( 1 )
最佳解!
林心樺
高三下 (2012/07/25)
不告不理原則 刑事訴訟法第268條規定:「法院不得就未經起訴之犯罪審判」,學理上稱之為「不告不理原則」,學說上有稱為「彈劾主義」、「訴訟主義」、「彈劾(訴訟)主義」、「告發原則」、「控訴原則」等等。關於不告不理之原則,其主要內涵如下:(一)告即應理:刑訴法第268條規定:「法院不得就未經起訴之犯罪審判」,反面解釋,如「犯罪已經起訴,法院即應加以審判。」,換言之,可謂之「告即應理」。(二)告而不理:有「訴訟上之請求」,產生訴訟關係,法院即有審判之義務。如有訴訟關係,法院竟未予以裁判(審理未盡),而訴訟關係業已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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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不告不理原則,係指下列何者? (A)告訴乃論之罪,未經告訴,檢察官不得開始偵..-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