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行竊乙時,被乙發現,乙憤而將甲打傷。乙向法院提出自訴狀,被告為甲,犯罪事實為竊..-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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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snoopy75smb 研二下 (2020/08/01)
(A)只能想法院提出反訴,而不能向檢察官告訴(X) (B)只能向檢察官告訴,而不能向法院提出反訴(X) (C)可以向檢察官告訴,或是向法院提出反訴(O) (D)只能請求民事上之損害賠償(X) 刑事訴訟法 第 232 條 (被害人之告訴權) 犯罪之被害人,得為告訴。 刑事訴訟法 第 338 條 (提起反訴之要件) 提起自訴之被害人犯罪,與自訴事實直接相關,而被告為其被害人者,被告得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提起反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