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釋字第305號公營事業依公司法規定設立者,為私法人,與其人員間,為私法上之契約關係,雙方如就契約關係已否消滅有爭執,應循民事訴訟途徑解決。行政法院六十年度裁字第二三二號判例,認為此種公司無被告當事人能力,其實質意義為此種事件不屬行政法院之權限,與憲法尚無牴觸。至於依公司法第二十七條經國家或其他公法人指派在公司代表其執行職務或依其他法律逕由主管機關任用、定有官等、在公司服務之人員,與其指派或任用機關之關係,仍為公法關係,合併指明。人員間 >>> 私法關係有官等的人>>> 官派人員>>公法關係。
教師聘約為行政契約。
9.下列何項約定屬公法上行政契約? (A) 公立國民小學與教師間之聘約(B)..-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