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都是ABC可歸責時適用歸責時適用
民法 第872條 抵押權之保全(抵押物價值減少之補救)
1.抵押物之價值因可歸責於抵押人之事由致減少時,抵押權人得定相當期限,請求抵押人回復抵押物之原狀,或提出與減少價額相當之擔保。
2.抵押人不於前項所定期限內,履行抵押權人之請求時,抵押權人得定相當期限請求債務人提出與減少價額相當之擔保。屆期不提出者,抵押權人得請求清償其債權。
3.抵押人為債務人時,抵押權人得不再為前項請求,逕行請求清償其債權。
4.抵押物之價值因不可歸責於抵押人之事由致減少者,抵押權人僅於抵押人因此所受利益之限度內,請求提出擔保。
抵押權的保全請求權(民法第871、872條) ... 1. 抵押物價值減少防止請求權: 為保護抵押權人權利,抵押權人有「抵押物價值減少防止請求權」。
15 抵押物之價值因不可歸責於抵押人之事由致減少者,普通抵押權人得行使何種保全行..-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