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督導
由一位督導者以小組討論方式,針對數個受督導者進行討論會議。通常每週、每兩週或每月進行一次,督導可藉此瞭解受督導者概況,並為其排難解惑,受督導者間亦可交流服務經驗與心得,彼此相互鼓勵與支持。
最少應有三人,最多不超過七人
68 當督導方式是以小組方式定期舉行時,就稱之為:(A)個案督導(B)諮詢督導(..-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