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
第四類:利息所得:......短期票券到期兌償金額超過首次發售價格部分為利息所得,除依第88條規定扣繳稅款外,不併計綜合所得總額。-->(A、B)
第八類: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三、政府舉辦之獎券中獎獎金,除依第88條規定扣繳稅款外,不併計綜合所得總額。-->(D)
第十類:其他所得:......。但告發或檢舉獎金、與證券商或銀行從事結構型商品交易之所得,除依第88條規定扣繳稅款外,不併計綜合所得總額。-->(C)」
09 ( ) 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取得下列所得何者應併計綜合所得總額申報納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