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照◆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8. 甲為大王上市公司(下稱大王公司)董事長,其於某年 1 月 10 日以每股 10 元買進大王公 司股票一萬股,又於同年 3 月 15 日以每股 18 元賣出大王公司股票一萬股。甲之行為應負 證券交易法上何種責任?
(A)沖洗買賣
(B)短線交易
(C)內線交易
(D)甲並無任何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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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10
 【站僕】摩檸Morning:請問這題怎麼解?
倒數 3天 ,已有 2 則答案
小一上 (2022/01/27):

《證券交易法》第157條,發行股票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持有公司股份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對公司之上市股票,於取得後六個月內再行賣出,或於賣出後六個月內再行買進,因而獲得利益者,公司應請求將其利益歸於公司。


在6個月內交易者,屬於「短線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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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o94at11 大一上 (2023/11/29):
沖洗買賣:意圖造成集中交易市場某種有價證券交易活絡之表象,自行或以他人名義,連續委託買賣申報買賣而相對成交

短線交易:對公司之上市股票,於取得後六個月內再行賣出,或於賣出後六個月內再行買進,因而獲得利益者

內線交易:亦作內幕交易,是指:於獲悉未公開且後來證實足以影響股票或其他有價證券市價的消息後,進行交易,並有成比例的獲利發生的行為

而題目中,甲在1/10買進該公司股票,同年3/15賣出
此時間未達六個月,符合短線交易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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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甲為大王上市公司(下稱大王公司)董事長,其於某年 1 月 10 日以每股..-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