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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 有關地方行政首長之停止職務與解除職務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A)涉嫌犯貪污治罪條例之罪,經檢察官提起公訴者,應被停止職務
(B)依刑事訴訟程序被通緝者,應被停止職務
(C)犯貪污罪經第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解除其職務
(D)因故不執行職務連續達任期二分之一者,解除其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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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mee Kung 2. 大三上 (2014/04/04)
(A)涉嫌犯貪污治罪條例之罪,經第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C)犯貪污罪經第一審判處.....看完整詳解
9F
Mida 小一下 (2016/05/25)
(A)涉嫌犯貪污治罪條例之罪,經檢察官提起公訴者,應被停止職務     二審
(B)依刑事訴訟程序被通緝者,應被停止職務 
(C)犯貪污罪經第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解除其職務     二審
(D)因故不執行職務連續達任期二分之一者,解除其職務     6個月
10F
張旻皙 高一上 (2016/06/17)
A、C:二審停職,確定為解職
11F
湯姆 大一上 (2017/09/11)

地方制度法
第 78 條第 1 項
直轄市長、縣 (市) 長、鄉 (鎮、市) 長、村 (里) 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分別由行政院、內政部、縣政府、鄉 (鎮、市、區) 公所停止其職務,不適用公務員懲戒法第三條之規定:
一、涉嫌犯內亂、外患、貪污治罪條例或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之罪經第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但涉嫌貪污治罪條例上之圖利罪者須經第二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
二、涉嫌犯前款以外,法定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經第一審判處有罪者。
三、依刑事訴訟程序被羈押或通緝者
四、依檢肅流氓條例規定被留置者。

第 80 條
直轄市長、縣 (市) 長、鄉 (鎮、市) 長、村 (里) 長,因罹患重病,致不能執行職務繼續一年以上,或因故不執行職務連續達六個月以上者,應依前條第一項規定程序解除其職務;直轄市議員、縣 (市) 議員、鄉 (鎮、市) 民代表連續未出席定期會達二會期者,亦解除其職權。

3 有關地方行政首長之停止職務與解除職務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A)涉嫌犯貪污..-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