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機關辦理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工程,應於招標文件內訂定廠商應提報品質計畫。品質計畫得視工程規模及性質,分整體品質計畫與分項品質計畫二種。整體品質計畫應依契約規定提報,分項品質計畫得於各分項工程施工前提報。未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之工程僅需提送整體品質計畫。整體品質計畫之內容,除機關及監造單位另有規定外,應包括:(一)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工程:計畫範圍、管理權責及分工、施工要領、品質管理標準、材料及施工檢驗程序、自主檢查表、不合格品之管制、矯正與預防措施、內部品質稽核及文件紀錄管理系統等。(二)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未達五千萬元之工程:計畫範圍、管理權責及分工、品質管理標準、材料及施工檢驗程序、自主檢查表及...
三、機關辦理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工程,應於招標文件內訂定廠商應提報品質計畫。品質計畫得視工程規模及性質,分整體品質計畫與分項品質計畫二種。整體品質計畫應依契約規定提報,分項品質計畫得於各分項工程施工前提報。未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之工程僅需提送整體品質計畫。整體品質計畫之內容,除機關及監造單位另有規定外,應包括:(一)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工程:計畫範圍、管理權責及分工、施工要領、品質管理標準、材料及施工檢驗程序、自主檢查表、不合格品之管制、矯正與預防措施、內部品質稽核及文件紀錄管理系統等。(二)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未達五千萬元之工程:計畫範圍、管理權責及分工、品質管理標準、材料及施工檢驗程序、自主檢查表及文件紀錄管理系統等。(三)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未達一千萬元之工程:管理權責及分工、材料及施工檢驗程序及自主檢查表等。工程具機電設備者,並應增訂設備功能運轉檢測程序及標準。分項品質計畫之內容,除機關及監造單位另有規定外,應包括施工要領、品質管理標準、材料及施工檢驗程序、自主檢查表等項目。品質計畫內容之製作綱要,由工程會另定之。
5 品質計畫得視工程規模及性質,分整體 與分項品質計畫二種。未達新臺幣多少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