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稅法施行細則23條1項: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所稱公共設施尚未完竣前,指道路、自來水、排水系統、電力等四項設施尚未建設完竣而言。
公共設施尚未完竣前,都市土地仍作農業用地使用者,徵收田賦。前述「公共設施」不包括..-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