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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題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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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用地閒置不用,經加徵荒地稅滿多少年仍不使用者,得照價收買?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D)四年
專技◆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
-
96 年 - 96-1 專技普考_不動產經紀人: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包括土地法、平均地權條例及其施行細則、土地徵收條例、土地稅法及其施行細則、契稅條例、房屋稅條例)(純選擇)#6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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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k Lin
國二上 (2014/09/30)
第 26-1 條 (平權) 農業用地閒置不用,經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報經內政部核准通知限期使 用或命其委託經營,逾期仍未使用或委託經營者,按應納田賦加徵一倍至 三倍之荒地稅;經加徵荒地稅滿三年,仍不使用者,得照價收買。但有左 列情形之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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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Nick Lin
國二上 (2014/10/21)
土地稅法 第 22-1 條
農業用地閒置不用,經直轄市或縣 (市) 政府報經內政部核准通知限期使
用或命其委託經營,逾期仍未使用或委託經營者,按應納田賦加徵一倍至
三倍之荒地稅;
經加徵荒地稅滿三年,仍不使用者,得照價收買
。但有左
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因農業生產或政策之必要而休閒者。
二、因地區性生產不經濟而休耕者。
三、因公害污染不能耕作者。
四、因灌溉、排水設施損壞不能耕作者。
五、因不可抗力不能耕作者。
前項規定之實施辦法,依平均地權條例有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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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orz1023
研一上 (2022/06/15)
第 26-1 條
農業用地閒置不用
,經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報經內政部核准通知
限期使用
或
命其委託經營
,逾期仍未使用或委託經營者,按應納
田賦
加徵
一倍至三
倍之
荒地稅
;經加徵荒地稅
滿三年
,
仍不使用者
,
得照價收買
。但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因農業生產或政策之必要而休閒者。
二、因地區性生產不經濟而休耕者。
三、因公害污染不能耕作者。
四、因灌溉、排水設施損壞不能耕作者。
五、因不可抗力不能耕作者。
前項規定之實施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農業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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