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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1 下列何者非提起訴願前應履行之先行程序?
(A)行政執行法上之聲明異議
(B)稅捐稽徵法上之復查
(C)全民健康保險法上之審議
(D)商標法上之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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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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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 Ying 大一下 (2012/02/16)
  行政執行係屬程序事項,貴在迅速而有效,其救濟程序宜採簡易聲明異議方式,不宜再依訴願行政訴訟程序,致使執行程序延宕不決。  異議以一次為限,換言之,對原執行機關認其異議為無理由之決定不服,經送直接上級主管機關決定者,聲明人對之不得再聲明不服,以免藉機拖延而妨礙執行功能。   又本條係規定於行政執行法第一章「總則」,故上開第 9 條有關聲明異議之規定,非僅適用於第二章「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尚包括第三章「行為或不行為義務之執行」與第四章「即時強制」  而執行措施性質上多屬事實行為,不涉及行政實體法上判斷,縱執行措施兼具行政處分之性質或.....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8F
jllc1988 大四上 (2017/05/12)

簡單來說訴願先行就是你要做完這件事才可以去訴願,然後打行政訴訟,但是法院說聲明異議就讓你直接打行政訴訟了,

不用再浪費時間跑訴願,才能打行政訴訟,這是多此一舉~~~~~另外一個訴願前置是指打行政訴訟之前一定要訴願(撤銷,

課予義務訴訟)

BY 錯了N次所以要打給自己看做筆記的人

9F
KANG 高一下 (2017/06/10)

一個簡單的判斷方式

刪去法 刪去先行的選項

學海專 要稅 即傷全兵

10F
A 大四下 (2021/10/18)

行政執行法上之聲明異議的決定視為訴願決定,不服可以直接去打行政訴訟 

31 下列何者非提起訴願前應履行之先行程序? (A)行政執行法上之聲明異議(B..-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