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徵收條例
第3條
國家因公益需要,興辦下列各款事業,得徵收私有土地;徵收之範圍,應以其事業所必須者為限:一、國防事業。二、交通事業。三、公用事業。四、水利事業。五、公共衛生及環境保護事業。六、政府機關、地方自治機關及其他公共建築。七、教育、學術及【文化事業】。→B八、社會福利事業。九、國營事業。十、其他依法得徵收土地之事業。
國家因公益需要,依土地徵收條例「明定之事業」中,何者得依法徵收私有土地?(A)祭..-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