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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以贈與論課徵贈與稅之案件,稽徵機關應先通知當事人於收到通知後幾日內 申報?
(A)30日
(B)1個月
(C)10日
(D)7日。[遺5、76年5月6日台財稅第7571716號函]
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
-
財稅專業證照測驗題庫贈與稅001-025#6778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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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困難
0.361111
討論
私人筆記( 0 )
1F
簡太一
大三下 (2013/11/01)
依財政部76年5月6日台財稅第7571716號釋函規定,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規定, 以贈與論課徵贈與稅之案件,稽徵機關應先通知當事人於收到通知後
10日內申報
, 如逾限仍未申報,依同法第44條規定處罰
檢舉
2F
幸福
高二下 (2014/03/22)
第28條(通知申報)
稽徵機關於查悉死亡事實或接獲死亡報告後,應於一個月內填發申報通知書,檢附遺產稅申報書表,送達納稅義務人,通知依限申報,
並於限期屆滿前十日填具催報通知書,提示逾期申報之責任
,加以催促。
前項通知書應以明顯之文字,載明民法
限定繼承
及
拋棄繼承
之相關規定。
納稅義務人不得以稽徵機關未發第一項通知書,而免除本法規定之申報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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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以贈與論課徵贈與稅之案件,稽徵機關應先通知當事人於收到通知後幾日內..-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