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法第92條:
日期
每月10前
每年1/31前
2/10前
扣款額
上一月所扣稅款
上一年所扣稅款
代辦事項
向國庫繳清
1.開具扣繳憑單
2.彙報該管機關
扣繳憑單填發納稅人
遇3天以上國定假日,延至
2/5止
2/15止
9 會計年度採七月制之營利事業,應於何時以前開具扣繳憑單,彙報該管稽徵機關查核?..-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