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銀行辦理未涉及新臺幣匯率之外匯信用違約交易的規範中,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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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 小六下 (2022/06/05)
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 第 32 條1 指定銀行辦理未涉及新臺幣匯率之外匯衍生性商品,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外幣保證金交易:(一)不得以外幣貸款為之。(二)非經本行許可不得代客操作或以「聯名帳戶」方式辦理本款交易。相關代客操作管理規範由本行另訂之。(三)不得收受以非本人所有之定存或其他擔保品設定質權作為外幣保證金。二、辦理外幣間遠期外匯及換匯交易,展期時應依當時市場匯率重訂展期價格,不得依原價格展期。三、辦理外幣間換匯交易及換匯換利交易,交割時應於其他交易憑證上註明適當之「匯款分類及編號」填報「交易日報」。四、外匯信用違約交換交易(Credit Default Swap)及外匯信用違約選擇權交易(Credit Default Option):(一)承作對象以屬法人之專業客戶為限。(二)對象如為國內顧客者,除其主管機關規定得承作信用衍生性商品且為信用風險承擔者外,僅得承作顧客為信用風險買方之外匯信用衍生性商品。(三)國內顧客如為信用風險承擔者,合約信用實體.....看完整詳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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