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標之總標價低於底價之百分之八十,...
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八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
(A)機關認為該說明合理,應通知最低標提出差額保證金後,照價決標予最低標。
第二項-->無須提出差額保證金(B)廠商提出之說明被機關認為不合理,不決標予該廠商, 並以次低標廠商為最低標廠商。如有押標金,沒收之。
附註四-->發還之(C)最低標願意承做,且願提出差額保證金,機關也願意決標,經切結最低標將於5日內提出差額保證金,機關即先行宣布決標予該最低標。
第四項-->繳妥後再行決標(D)就廠商提出說明合理與否之認定,機關予以實質審查並就相關因素加以分析。
29最低標之總標價低於底價之百分之八十,機關認為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 不能誠..-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