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懲戒法第 2 條
公務員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有懲戒之必要者,應受懲戒:
一、違法執行職務、怠於執行職務或其他失職行為。
二、非執行職務之違法行為,致嚴重損害政府之信譽。
29 下列何者並非公務員懲戒法所定公務員受懲戒之原因? (A)違法(B)違紀(..-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