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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教育法規大意題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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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依據「空中大學設置條例」之規定,空中大學之修業採以下何者方式?
(A)學分制
(B)學年制
(C)學時制
(D)學年學分制
初等/五等/佐級◆教育法規大意
-
100 年 - 100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教育行政:教育法規大意#7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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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王月侶
大二上 (2016/05/27)
空中大學設置條例
第 17 條
空中大學採學分制。
全修生修讀各級學位,其畢業獲得學位應修學分總數及相關規定如下: 一、副學士學位:應修學分總數不得少於八十學分。 二、學士學位:應修學分總數不得少於一百二十八學分。 三、碩士學位:應修學分數及獲得學位須通過之各項考核規定,由空中大 學訂定,國立者,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直轄市立者,報直轄市主管 機關轉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第十四條第四項之四十學分,得由空中大學酌採列入前項副學士及學士學 位畢業應修學分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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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依據「空中大學設置條例」之規定,空中大學之修業採以下何者方式?(A)學分制..-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