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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教育法規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9 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規定,幼兒園2 歲以上未滿3 歲幼兒,每班以幾人為限,且不得與其他年齡幼兒混齡?
(A)15 人
(B)16 人
(C)20 人
(D)30 人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困難
最佳解!
orabbito0 小一下 (2016/10/25)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18條 幼兒園二歲以上未滿三.....看完整詳解
2F
皮諾丘 112&1 高一下 (2022/08/29)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修正日期:民國 111 年 06 月 29 日
第 16 條
幼兒園二歲以上未滿三歲幼兒,每班以十六人為限,且不得與其他年齡幼兒混齡;三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每班以三十人為限。但離島、偏遠及原住民族地區之幼兒園,因區域內二歲以上未滿三歲幼兒之人數稀少,致其招收人數無法單獨成班者,得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同意後,以二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進行混齡編班,每班以十五人為限。

29 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規定,幼兒園2 歲以上未滿3 歲幼兒,每班以幾人為限,..-阿摩線上測驗